一、收件、审核图件
经办人员接收、审核建设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筑设计方案、审批表
3、相关部门的项目批文
4、审定批准的规划图
5、建筑总平面图
6、建筑方案文本(3份)
7、建筑表现图
8、交通组织分析图
9、绿化环境设计图
10、周围相邻建筑照片
11、光盘(内容为:建筑总平面、文本内容及表现图)
二、现场调研
建设管理处组织现场调研,调研的重点主要以下几方面:
1、项目所处的区位及周围环境;
2、地形图是否现势性;
3、用地状况及相邻界限情况以及地坪标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
4、现状拆迁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拆迁矛盾;
5、管线综合的状况,特别是高压线和地下管线的走向;
6、项目实施对周边建筑、用地性质、环境等将产生的影响。
三、对建筑方案进行初审
经办人员在现场调研的基础上,对照已审批的规划认真审查建筑方案,提出初审意见。初审的重点如下:
(一)规划要求及建筑设计变化情况
1、建筑物性质
2、建筑物高度
3、建筑物退让道路及离界
4、建筑间距及日照间距
5、容积率及建筑密度
6、与审定的规划相对照建筑设计的变化情况
(二)交通组织:
1、主要出入口布置
2、车流、人流的交通组织,人车分流情况
3、静态交通组织
(三)建筑造型:
1、建筑风格、形态、体量、比例关系、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等
2、建筑主色调
3、建筑外墙用材
(四)各项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1、公建、市政配套指标
2、停车指标
四、上报审查
1、需要专家评选项目先报专家评议会评批
2、报局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领导小组研究
3、重要建设项目需要报市领导审查
4、分别上报分管局长、局长、分管市长审批。
五、归档
将报批的图件归档,一份归建设管理处,一份归局档案馆,一份归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