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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镇规效能(
2008)
2号
关于开展第二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及江苏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通知(规效能办
[2008]2号、苏规效能办
[2008]01号)要求,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于近期对各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绩效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各辖市要围绕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要求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准备好台帐资料;
2
、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自觉纠正;
3
、请各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2008年
6月
30日前将自查结果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好的表格及其他文字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文件。
联系人:王剑波
联系电话:
0511-85020947/13815151150
E-mail
:
jszjwjb0511@163.com
附件: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第二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
2
、江苏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