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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十九
期
镇江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办公室
2008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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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临时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近日,为加强省实施条例未出台期间临时建设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我市组织制定了《镇江市临时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于省实施条例出台后,根据相关规定再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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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镇江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在句容召开
会议根据
2008年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要点,结合镇江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实际进展,重点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第二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精神,就如何深入开展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探讨
。会议还进一步强调了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始终坚持“四个结合”的基本思路,特别是要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强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监督检查,严格容积率的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长效机制。
在会上,句容市还通报了
4月
25日参加建设部、监察部在山东新泰市召开的全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的有关情况。介绍了外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先进经验,传达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领导关于下一步如何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指示精神。
同时,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还认真剖析了当前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找出了与先进地区存在的差距,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特别是如何正确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强化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