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效能监察 >> 简报 >> 正文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简报28

发稿人: / 发稿时间:08-05-26 15:56:11 / 被阅读次 / 关键字:

  二十八  

  镇江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办公室    2008 4 29

 

 

简讯

  我市句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参加全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联系点工作会议   4 25 ,全国 城乡规

划效能监察联系点工作会议在山东省新泰市召开,我市句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作为联系点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汉奖同志主持。在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司副司长孙安军同志和监察部执法监察司专员孙照华同志分别对如何搞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各联系点代表就本地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向大会进行了汇报交流,并对城乡建设部、监察部联合制定的“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监察机关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第二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通知”进行了分组讨论。

会议最后,刘汉奖同志向各联系点就贯彻落实下阶段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任务作了具体布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自觉性; 2、加大对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3、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大监察的力度; 4、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做好城乡规划的各项工作; 5、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机制; 6、要认真总结,科学评估,切实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绩效考核工作 (句容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镇江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 2008年度工作要点(摘要)   2008 年,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两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的基本要求和总体目的,坚持“四个结合”的基本工作思路,结合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改革城乡规划工作思路,强化规划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建立诚信机关,维护政府形象,着力解决实施《城乡规划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引入长效管理轨道

一、 强化《城乡规划法》的贯彻执行,提高城乡规划权威。加大宣传力度, 建立健全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建立以“一书三证”为核心的城乡规划实施制度。

二、加强对经营性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容积率管理规定。主要从容积率调整的数量、原因、依据、程序等方面进行检查,以加强对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

三、建立规划行政的关键点审查制度,完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绩效考核机制。

四、强化规划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经济政策。

五、坚持“四个结合”,继续抓好行政许可格式化文书和说理式处罚文书的运用,确保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实体合法。
镇江市规划局版权所有 网站维护:镇江市规划信息中心 地址:健康路1号 联系信箱:zjghj@zjghj.gov.cn
Copyright © 2003-2007 www.zjgh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需IE6.0以上版本支持
DESIGN BY INTAL 镇江市电工器材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