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一 期
镇江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办公室 2006年8月26日
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织对辖市效能监察情况检查
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于八月十七日、十八日组织了对所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辖市都十分重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按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和江苏省建设厅、监察厅以及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扎实开展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具体工作。针对我市效能监察自查自纠阶段提出的“四个结合”基本思路和规划公示、行政许可格式化文书两项重点,各辖市落实情况较好,规划公示率均达到了100%,行政许可格式化文书执行均已全面展开。
各辖市同时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各种方式,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融入到当前各项工作中。句容市规划局结合规划管理工作开展了“两少两满意”活动,让服务对象少跑一趟腿,让乡镇、开发区领导少打一个电话,让投资者满意,让引资者也满意,积极展开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规划行政效能。在镇江市政府组织的投资软环境建设检查中,句容市规划局软环境建设得到了检查组的一致好评。扬中市规划局在规划公示率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阳光规划”工程,从规划编制到具体行政处罚全过程全方位向社会公示,接受全民监督,取得了一定效果,得到了各界人士的肯定。丹阳市规划局邀请行风监督员评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展开。
检查发现:行政许可格式化文书的执行中,个别城市还存在应付检查的状况,对执行的必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没有将执行行政许可格式化文书理解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要求依法行政的高度来认识;个别城市经济开发区未纳入规划统一管理的状况仍没有得到纠正,这一矛盾将已影响到城市经济和建设的有序发展,是下一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积极努力解决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