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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拆违办编
第七十五期
二
○○八年五月十九日
荷花塘三户违建被拆
2008
年
5月
16日,京口区拆违办联合市规划局监察支队、京口规划分局,京口公安分局等部门对镇江市荷花塘
2号汪贵龙户(面积约
31.82㎡),荷花塘
6号王一平户(面积约
18.48㎡),荷花塘
6号王道胜户(面积约
24.26㎡)的违法建设,(总面积约为
74.56㎡)进行强制拆除。
2008
年
5月初,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反映在镇江市荷花塘违建侵占了国土资源。我办立即对该地进行了调查,并于
5月
5日,对周边三户违建下达调查通知书并进行了笔录。
对三户违建户主,我办执法人员耐心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于
5月
12日张贴公告,告知其三日内自行拆除,如不自拆我办将进行强拆。但过了自拆时限,三户违建户仍没有行动。对该三户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设,我办报经区政府批准于
5月
15日对其进行强拆。
袁村地块两违建被强拆
2008
年
5月
6日,京口区拆违办联合市规划监察支队、京口公安分局、京口规划分局等部门对象山镇袁村八组吉秀华户(面积约
224.98㎡)、颜翠华户(面积约为
207.64㎡)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强拆,强拆面积共约
432.62㎡。
2008
年
4月
24日,我办接举报对该两户进行调查并下达调查通知书。我办执法人员指出没有任何手续所建房屋都是违法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如不自拆,我办将强制拆除。但该两户无视我办的严正警告,拒绝接受调查。对此,我办及地块相关人员多次上门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法律、法规,希望该两户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这一违建行为给拆迁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并能够配合市重点工程的正常进行。
该两户的违建已影响到了袁村拆迁工作的正常开展,阻碍了市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对该户严重影响市规划的行为,区委区政府经研究决定于
2008年
5月
6日给予强制拆除。同时,我办还助拆了永安路
34-
1号
16平方米的违建铁皮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