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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维护土地市场公平竞争,规范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规划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建设部《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设厅、监察厅《关于切实加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印发《镇江市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望遵照执行。
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我们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提请市政府制定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的专门文件。
《镇江市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http://www.zjghj.gov.cn/html/flfg/xzwj/086561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