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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规〔2008〕27号--关于对目标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稿人: / 发稿时间:08-05-14 14:56:51 / 被阅读次 / 关键字:

扬中市规划局:

根据省建设厅统一部署, 2008 年度全省未达标的城建档案馆必须通过省级目标管理考评,否则将向各级政府予以通报。市规划局在年初召开的全市规划工作会议上,对扬中市城建档案馆创建省级馆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使扬中市城建档案馆顺利通过省级馆目标管理考评,经研究,拟定于 5 月中旬对扬中市城建档案馆目标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听取迎接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         检查库房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库房应具备的防火、防

盗、防潮、防高温、防虫、防光、防鼠、防尘、防有害气体等九防措施情况;

三、         检查档案业务和技术、办公、辅助等各类用房的设置

是否齐全、完善,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重点检查是否设置了阅档室、整理室、复印室、会议室、数据库、库房控制室以及馆长室、副馆长室、指导科、管理科、编研科、声像科等。以上馆库用房是城建档案馆目标管理必须具备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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