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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报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稿人: / 发稿时间:08-01-17 14:59:55 / 被阅读次 / 关键字:

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2007 年,在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全局工作更上新台阶,根据《信访条例》第八条规定,局党委决定将信访工作列入 2007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表彰,请各单位推荐报送 2007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 、先进集体(全局 1个)

2 、先进个人(共设 10名,机关处室、基层单位各推荐 1名)

二、评选标准

1 、先进集体标准

认真落实《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参加局领导接待日共同接待,全年缺席次数不超过 2次,全年职权范围无重大信访矛盾发生,突出信访矛盾无上交、无推诿,上级交办信访事项在规定时限办结,办结率达 100

2 、先进个人标准

坚持执行《信访条例》和相关信访工作规定,落实首问负责制,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信访事项,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接待热情,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在全局信访工作中成绩显著。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 2008125日前将《 2007年度信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表》报至局组织人事处,具体表彰名单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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