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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审批类项目

发稿人: / 发稿时间:07-12-31 00:51:10 / 被阅读次 / 关键字:
·办理机构: 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咨询电话: 85033171
办理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待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5、涉及文物古迹、风景园林、水利、长江岸线、地质安全、消防等方面的项目,附文管、园林、水利、发改、国土、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6、土地权属证明或用地协议;

  7、1/500-1/2000地形图(附电子文件);

  8、其它相关资料及图文等。

办理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城市规划法》第30条、《江苏省实施<城市规范法>办法》第23、24、29条
·承诺时限: 18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收费
办理环节
申请-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受理-窗口审核-上局办公会-分管局长(局长)审批-窗口出件
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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