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市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该项目属于核准类项目的证明材料;
4、项目申请报告;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6、涉及文物古迹、风景园林、水利、长江岸线、地质安全、消防等方面的项目,附文管、园林、水利、发改、国土、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7、土地权属证明或用地协议,房地产开发项目报送土地市场中标确认书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8、1/500-1/2000地形图(附电子文件);
9、其他相关资料及图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