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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创造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维护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镇江市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镇江市规划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本《规定》,也可以到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健康路1号)查阅。
一、主动公开
㈠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镇江市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镇江市规划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和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机构查阅《目录》。
㈡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采取网上公开和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公开两种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为:
1、机构职能类
2、政策法规类
3、规划编制类
4、业务工作类
本机关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zjghj.gov.cn/,公开时间为除国假日外的全时日。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地址为健康路1号,公开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11-84423140。
本机关还将通过规划展示馆公示厅、报纸、广播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㈢公开时限
应公开政务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在政府网站或本机关网站公开。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在生效期内保留,其余信息在网上留存期限期7日至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机构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查阅。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查阅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查阅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㈠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机构自2007年5月起在正常工作日正式受理政务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为健康路1号,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11-84423140,传真号码:0511-84423106。
㈡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务公开申请的,应填写《镇江市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㈢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政务公开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管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11-84423255,邮政编码:212001,地址:健康路1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镇江市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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