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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机构自2007年5月起在正常工作日正式受理政务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为健康路1号,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11-84423140,传真号码:0511-84423106。
㈡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务公开申请的,应填写《镇江市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㈢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政务公开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管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11-84423255,邮政编码:212001,地址:健康路1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