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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规党〔2007〕 11 号
关于对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考核的通知
局各基层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5月24日召开的全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补充规定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上半年全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扎实推进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局党委要求,决定对全局今年上半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开展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形式和范围
检查考核形式:各单位、机关处室以自查为主
检查考核范围:1—6月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二、检查考核的内容
1、履行年初与局党委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2、落实局党委下发的镇规党〔2007〕6号《镇江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的情况;
3、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中纪委最近公布的《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并结合学习这十条规定,进行对照自查的情况。
三、检查考核要求
1、各基层单位、机关处室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
2、在自查中,要按照检查标准,逐项自查,并结合查找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同时做好自查的台帐资料工作。
3、各基层单位、机关处室的自查工作于7月5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书面情况(附自查考核打分表)报告局监察室汇总上报。
附件:镇纪办发〔2007〕18号文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