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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的几点思考(纪检组)

发稿人: / 发稿时间:07-12-31 22:14:36 / 被阅读次 / 关键字:

提 高 党 风 廉 政 教 育

针对性实效性的几点思考

镇江市规划局纪检组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增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环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入研究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进一步改进教育方式,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纲要》坚持继承与创新,在发扬反腐倡廉教育传统优势的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教育的方式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文结合学习《实施纲要》联系部门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一粗浅探讨。

一、当前党风廉政教育方式、手段存在的不足表现

近年来,随着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基层各级党组织越来越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抓经济工作的同时不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中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以人为本”教育领先,防患未然,把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帮助党员干部不断修筑思想道德防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得到不断增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实施纲要》的要求,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特色还不够明显,教育的手段和效果还需进一步创新提高。其主要存在不足:

1、教育特色不够明显。一些基层单位和机关部门对党风廉政教育的特殊性认识不足,把这一专项教育混同于一般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安排学习教育活动时,往往党内党外、干部群众不区分对象,不是因人施教,而常常是人员大杂烩“一锅煮”,内容大杂烩满堂灌,不能突出党风廉政教育鲜明的政治性和强制性,也削弱了教育的效果。

2、教育重点不突出。《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对象应是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而一些单位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时,往往忽视这一要求,不注意分类分层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往往是教育群众多于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岗位而言,普遍存在从事党群和后勤工作人员接受参加学习教育的时间多于从事业务技术岗位上的人员接受教育时间的不正常现象。

3、联系实际不紧密。一些基层单位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时与单位实际结合不够密切,教育活动流于形式,满足于上传下达,照搬照抄,缺乏联系本部门党员干部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教育目标不明确,理论联系实际不够。

4、教育形式单调。目前的党风廉政教育方式大都局限于传统的教育手段,以灌输式教育为主。方法陈旧,形式呆板。由于技术设备等条件因素限制,很少运用电子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缺少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法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5、考评机制欠缺。一些基层单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学习教育考评制度。有的虽已建立但尚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甚至流于形式,且缺少严格的督促检查和科学的评估方法以及奖惩措施。

上述种种问题的存在,是导致一些基层单位在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上收效欠佳的主要因素。

二、提高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的几点思考

教育、制度、监督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是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教育要取得经常性效果,不仅取决于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还要靠制度、监督作保障。制度的实施,不仅需要制度本身的合理性、科学性,还需要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有效的思想教育来推动。监督工作要取得实效不仅取决于监督的权威性,也离不开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达到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的目的。所以《实施纲要》根据腐败现象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论述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从研究党风廉政教育与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规律出发,在教育的指导思想、原则方法、目的手段、内容载体等方面,进行不断探索和创新。当前,学习贯彻《实施纲要》,我们必须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切实解决好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在“八个增强”上下功夫,使党风廉政教育取得切切实实的效果。

一要增强导向性。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必须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突出弘扬主旋律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当前,在宣传教育中要尤为做到“三个理直气壮”,即:要理直气壮地肯定我们党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成效是明显的;要理直气壮地肯定广大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党内的腐败分子毕竟是少数、个别的;要理直气壮地阐明我国现阶段出现的腐败不是根本制度性腐败,我们党完全有能力解决自身的腐败问题。当然,我们在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还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通过正确的宣传教育导向,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构筑反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要增强政治性。党风廉政教育区别于其他一般思想道德教育的显著特点,就是其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纵观一些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表明,缺乏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不会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就不会有很强的政治鉴别力。这是他们走上违法违纪道路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基础。因此,政治性是党风廉政教育的核心,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武装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解决好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扭曲等问题,真正解决好入党干什么、当官为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真正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要增强强制性。强制性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政治性的延伸,也是这一教育的最显著特征。党员干部接受党风廉政教育这不仅是每个党员干部的权利,更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认真抓好这一教育是各级党组织责无旁贷的职责。要建立学习教育的考勤制度,增强学习的强制性,通过定期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知识进行测评和对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教育活动的次数、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公布,存入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档案,以此督促党员干部主动参加学习教育的自觉性,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要增强针对性。党风廉政教育要讲求实效,就必须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及层次性,研究什么样的人需要什么样的信息,需要哪些内容的教育,做到有的放矢。对掌管人权、财权、物权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以及有业务处置权的相关人员,从工作实践看,这部分人最有机会以权谋私。针对这个层面我们应该重点对他们进行严格的教育,根据这部分人的实际情况和心理特点,分层次、有重点地确定教育内容,因人施教、分层施教。比如,对领导干部开展“求真务实、执政为民”的官德教育,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等等。使党风廉政教育更加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准确把握党员干部的思想脉搏,增强教育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五要增强及时性。即在教育的时机上应抓住焦点。一是要抓住国际风云变幻、国内大政方针政策出台以及政治经济体制的转型等时机,适时对党员干部进行防政治渗透、防信念动摇为主要内容教育,消除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二是要抓住领导干部个人婚丧喜庆、子女升学、过生日、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等重大事项的时机,开展以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告诫党员干部不要被“人之常情”所惑。三是要抓住春节等重大节日来临之际及时开展廉政法规和纪律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发扬廉洁风尚,防止“节日病”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六要增强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长期性工作,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活动,有布置、有检查,经常研究总结,长流水不断线。克服厌战情绪和紧一阵、松一阵现象,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

七要增强多样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相应变化,追求的品位格调也不同以往。比如,我们请专家、学者上课,如果他讲课的信息量少一点,套路传统一点,听课者就会不满足了,如果不注意到这一点,即使宣传教育计划安排得再好,效果也不会理想。因此,要深入研究党风廉政教育的规律,进一步改进教育的手段与方式。《实施纲要》坚持继承与创新,在发扬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传统优势教育基础上,对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教育的方式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注重研究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律”,使教育内容贴近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改进教育方式,就当前党风廉政教育的现状,我们认为应重点实现“五个转变”,即从传统的灌输教育模式向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转变,解决好吸引力、感染力和入脑入心的问题;从事后教育向事前、事中教育转变,解决好“防患于未然”的问题;从单纯抓廉政教育向廉政教育和勤政教育同步抓转变,解决好反腐败与经济建设“对立论”的问题;从单位教育为主向单位教育和自我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起抓转变,解决好教育“空白点”问题;从不分层次“一把抓”向分层施教,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重要岗位上的人员教育转变,解决好教育的针对性问题;从理论教育向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转变,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服务、怎样服务和提高服务本领问题。总之,要寻找更现代化、更综合、更生动、更活泼的教育形式和方法,从而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做到寓情于教、寓教于乐,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八要增强实效性。实效性是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目的与归宿,是检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成果的标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投资环境。因此,教育活动要取得好的效果,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保证教育的效果,做到:一要落实责任分工,建立责任机制,将党风廉政教育的任务逐一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和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明确各级教育责任,落实教育责任主体到位;二要明确工作规范,建立督查机制,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不同时期、阶段的教育内容、目标要求。同时跟踪对各部门人员学习教育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把教育任务切切实实落到实处;三要实行考核评比,建立惩奖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教育考评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政教育任务完成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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